隨著台灣的老化人口日益增多,倚賴外籍看護工來家裡幫忙照顧長輩的家庭也愈來愈多,所以有時就會遇到外籍看護工轉出的相關事項。
關於外籍看護工要轉出的注意事項:
- 必須向勞動部報備辦理轉出(仲介可代勞)。
- 收到勞動部轉出函14天內要去就服站辦理轉出(仲介可代勞)。
- 轉出期間的管理責任是在原僱主身上,萬一逃跑了,責任就是在原僱主喔!
- 轉出期間的住宿還是要由原僱主負責,如果有委託仲介公司代為處理住宿,必須要支付食宿費用,萬一逃跑了,責任一樣是在原僱主喔!
- 轉出期間是否一樣要付健保費跟就業安定費?答案是要的。除非有辦理「廢止僱主聘僱許可且同意外勞轉出函」就業安定費就可以不用再付費。
原雇主才可以退保喔!)
- 轉出到底是要等多久? 外籍看護工若是有提早找到新雇主就不必再等。不然通常是要以發函日算起等60日,但是如果外籍看護工入境未滿一年或是有特殊情況則可以再延長60日。
- 又有人會問:萬一60天內外籍看護工沒有新僱主來承接的話,要怎麼辦?
做完以上程序後,就可以再幫長輩辦理外籍看護工的遞補或是初招(意即要再去申請巴氏量表,所有申請外籍看護工的程序再來一次。)